| 联办机构 |
财政部门 |
服务主题分类 |
国土和规划建设 |
| 审批结果名称 |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批文 |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 数量限制 |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
| 年检 |
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
| 年报 |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
| 是否支持通办 |
支持通办 |
通办范围 |
全市通办 |
| 是否支持网办 |
支持网办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网上支付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否进驻大厅 |
已进驻大厅 |
| 服务渠道 |
InternetZWFWGateway,ShiTiDaTing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
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
需要现场勘验 |
|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
不需要组织听证 |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
|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
是否需要鉴定 |
不需要鉴定 |
|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
不需要专家评审 |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不需要向社会公示 |
| 权限划分 |
设区市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承担的省级以上财政出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初步验收权限赋予项目所在地县级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 |
| 行使内容 |
设区市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承担的省级以上财政出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初步验收权限赋予项目所在地县级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 |
| 审批结果有效期 |
无限期 |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八条 |
|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
无延期 |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
全国 |
|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久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