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 36071703W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60400MB168466X5336071703W00001 | |||
办事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行使类型 | 法定本级行使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到窗口办理次数 | 1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确保申请人或其委托人本人办理 | |||
实施机构 | 实施机构名称 | 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处(科)室 | 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编码 | 12360400MB1N29148H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特殊程序 |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 |||||
办理期限 | 申请期限 | 工作日内随时申请 | ||||
受理期限 | 当场受理 | 承诺受理时限 | 当场受理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 |||||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材料提供齐全规范,符合办理条件,无特殊情况,承诺时限办结 |

咨询途径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联办机构 | 市置地公司 | ||||||
服务主题分类 | 住房保障 | ||||||
权限划分 | 市本级 | ||||||
行使内容 | 公共租赁住房出售资格审批 |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
相对人权利 | 提交申请并经受理后,有权了解审核、审批的进展情况,办理机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
相对人义务 | 应当按照申请文本的规范性要求,如实向实施机构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实施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询问时,应当给予配合,如实陈述并提供相关情况和材料。 | ||||||
是否支持通办 | 支持通办 | 通办范围 | 全镇乡街道通办 | ||||
是否支持网办 | 支持网办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网上支付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物流快递 | 是否进驻大厅 | 已进驻大厅 | ||||
服务渠道 | QiTa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