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000110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000014583147K300011000100002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检验型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类型 上级下放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九江市国家安全局 责任处(科)室 九江市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办公室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实施主体编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名称特殊程序办理人特殊程序建议时间
检验工作人员60个工作日
听证工作人员60个工作日
其他工作人员由地市填写
鉴定工作人员60个工作日
论证工作人员90个工作日
专家评审工作人员90个工作日
听证工作人员60个工作日
勘察工作人员90个工作日
勘察工作人员90个工作日
检测工作人员60个工作日
鉴定工作人员60个工作日
评估工作人员90个工作日
检验工作人员60个工作日
论证工作人员90个工作日
其他工作人员由地市填写
专家评审工作人员90个工作日
检测工作人员60个工作日
评估工作人员90个工作日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全年可办
受理期限 当场受理 承诺受理时限 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结合业务实际办理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通用综合窗口
  • 窗口地址
    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通用综合窗口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2-8211223/0792-8983846
  • 咨询邮箱
    spjshswk@jiujiang.gov.cn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12345市民服务热线
  • 窗口地址
    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通用综合窗口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24小时
  • 电话号码
    12345
  • 投诉网址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准营准办;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准营准办;投资审批;国土和规划建设
审批结果名称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准予许可决定书》或《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不予许可决定书》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年检 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年报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市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ShiTiDaTing,QiTa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不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不需要现场勘验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不需要组织听证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是否需要鉴定 不需要鉴定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不需要专家评审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需要向社会公示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审批结果有效期 2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结合实际办理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结合实际办理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结合实际办理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新改扩建行为符合维护国家安全要求的; 2.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新改扩建行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隐患,但经采取国家安全防范措施可以消除的,且由国家安全机关提出设计、施工、使用、维护等方面的防范要求,申请人按照防范要求制定防范方案报国家安全机关审核同意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 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新改扩建行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隐患,不能通过采取国家安全防范措施予以消除,或虽可采取国家安全防范措施消除隐患,但拒不采取的; 2.申请时提供虚假材料或与提供的申请材料与建设项目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法律(201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第五十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九条规定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查看详情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规章(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66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附件第66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实施机关为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查看详情
请依序选择情形
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进行非情形申报,查看材料请点击 → 查看全部材料
提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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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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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结果样本
问题填写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建设申请书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案申报人不能漏填或误填姓名、住址、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申请书中的申报项目名称与实际名称保持一致,不能出现误差。如使用暂定名的,应予以注明;所填写的申报项目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物高度、楼层数量等要素与实际相符或没有误差;申报材料要符合标准,如项目总平图规格,申报人应当提供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1:2000地形图或者1:500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