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 3610150KK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60400MB1603460T33610150KK00001 | |||
办事对象 |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行使类型 | 法定本级行使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到窗口办理次数 | 无需到窗口 | |||||
实施机构 | 实施机构名称 |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 | 责任处(科)室 |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与详细规划科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60400MB1603460T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特殊程序 |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 |||||
办理期限 | 申请期限 | 法律法规无明文规定 | ||||
受理期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受理时限 | 1 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 |||||
承诺办结时限 | 7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法律法规无明文规定,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联办机构 | 无联办机构 | ||||||
服务主题分类 | 国土和规划建设 | ||||||
权限划分 | .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
行使内容 |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查。 | ||||||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
相对人权利 | 依法享有办理进程查询权、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投诉权等权利 | ||||||
相对人义务 | 应履行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协助公务的义务、维护公益的义务、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 ||||||
是否支持通办 | 支持通办 | 通办范围 | 全镇乡街道通办 | ||||
是否支持网办 | 支持网办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网上支付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物流快递 | 是否进驻大厅 | 已进驻大厅 | ||||
服务渠道 | InternetZWFWGateway,ShiTiDaTing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