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00012504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400MB1E876062300012504900001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处(科)室 防火监督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400MB1E876062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名称特殊程序办理人特殊程序建议时间
其他消防监督员3个工作日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办理。
受理期限 当场受理 承诺受理时限 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时限 13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五条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
承诺办结时限 5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窗口
  • 窗口地址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消防窗口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2-8337183
  • 咨询邮箱
    0792-8337183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12345市民服务热线
  • 窗口地址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政务服务中心6楼热线中心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12345
  • 投诉网址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公共安全;准营准办
审批结果名称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年检 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年报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YiDongKeHuDuan,InternetZWFWGateway,ShiTiDaTing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不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需要现场勘验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不需要组织听证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是否需要鉴定 不需要鉴定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不需要专家评审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需要向社会公示
权限划分 1、支队本级列管的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的所有公众聚集场所。 2、场所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 3、场所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 4、场所建筑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公共娱乐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网吧、游艺厅等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行使内容 本市辖区内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审批结果有效期 无限期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无延续,不合格需重新提交申请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全国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
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申请对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范围; 2、属于本消防救援机构管辖范围; 3、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4、符合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规定。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第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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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结果样本
问题哪些属于公众聚集场所?
答案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其中,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网吧、游艺厅等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