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2030H3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400MB1524623F3362030H3100001
办事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 责任处(科)室 九江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400MB1524623F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行政缴费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当场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即时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即时办结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税务局窗口
  • 窗口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体育路66号)二楼综合受理二区
  •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中午延长办事时间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实行预约服务
  • 电话号码
    0792-8983422
  • 咨询邮箱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12345市民服务热线
  • 窗口地址
    体育路66号政务服务中心6楼热线中心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2-12345
  • 投诉网址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一、二、三、四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一、从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具体内容及式样见附件);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二、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纳税记录》。三、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申请开具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可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四、纳税人可以委托他人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办税服务厅代为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一)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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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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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税收完税证明结果样本
问题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案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